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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新能源政策 開發綠能與重啟核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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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日新聞報導,日本內閣通過最新修訂的能源基本計劃,強調未來重點發展太陽能、風能等可再生能源,但是核能仍是重要的基載電力,避免電費波動過大,因此重啟核電仍會緩步進行。
能源基本計劃是日本中長期的能源政策指導方針,從2003年開始,每3年會重新審查,上次是在2014年。這次的重點是2030年代的能源配比,希望屆時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到22~24%,為了達到這個目標,對於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制度還會進行改革。
不過,為了能源的安定,日本經濟産業省認為,電力來源不能過度偏重某一類,所以燃煤發電的佔比仍有26%,不過煤電會釋放大量溫室氣體和汙染物,因此未來將會逐漸關閉低效率的火力電廠,升級高效率的火力發電技術。另外,天然氣發電也佔到24%,報導中沒有提到。
至於核能,它是減碳主力,但是在日本社會間的爭議很大,因此供應比例訂在20~22%,依這個比例,日本至少需要30座反應爐供電才行,目前只有8座。
但是,考慮到公眾對核電的謹慎態度,重啟的速度不會太快,新核電廠的開發也偏向保守。
另外,日本決定停止鈽發電的研究,將減少實驗用鈽的持有數量,因此原本計畫的原型快中子滋生反應爐「文殊」,將依計畫拆除。
文章來源:原発再稼働の方針を明記 エネルギー基本計画を閣議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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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時電子報)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80703004374-2604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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