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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正中表示, 燒煤發電,正常來說應該沒有廢水汙染問題,推測有可能在兩個過程發生。在脫硝時要去除氮氧化物,若用乾式處理的選擇性觸媒還原器,應該加入氨氣,不應該加入氨水,若這時就注入氨水,沒有完全反應,多餘的氨水就會流入下一個「濕式排煙脫硫」的流程。
徵信社台電指出,放流水中的硝酸鹽氮超標原因,是因台中電廠為有效降低煙氣中硫氧化物與氮氧化物,裝設有以液氨為還原劑之選擇性脫硝(SCR)與採濕式石灰石石膏法的排煙脫硫設備(FGD),設有專屬廢水處理廠處理所產生的廢水,若前述二種煙氣處理系統沒有反應的殘餘氨氧化量過多時,會超出廢水處理廠設備能力,以至於會產生短時間超標情形。
台中市環保局說,台電加入氨水想去除氮氧化物,效果不佳,多餘的氨水及氮氧化物會導致形成硝酸鹽,使廢水濃度超標,正常來說,硝酸鹽濃度應該在每立方米標準50毫克內,但中火的廢水處理硝酸鹽濃度超標到105毫克。
徵信社梁正中指出,若除塵去除PM2.5、脫硝去除氮氧化物,都採用乾式處理,若台電在脫二氧化硫的濕式處理過程中,加入氨水,希望降低氮氧化物濃度,其實是錯誤的方法,因為氮氧化物惰性很低,這種作法是無效的,反而造成廢水中硝酸鹽氮偏高。
梁正中說,究竟是前端就偷吃步?還是後端才加入氨水?需要台電親自說明或請專家現場會勘,才能釐清原因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5/37473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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